中原房产 发表于 2019-2-27 08:51:05

业主发现房屋漏水拒接房 开发商却称根本不漏水


市民刘女士在江津区双福李子湖畔购买的花园洋房本该在2015年7月接房,但因发现房屋漏水至今未办理接房手续,时间过去了3年多,房屋也没有得到满意的整改。然而,开发商却称刘女士的房子根本就不漏水,无法进行整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业主发现露台屋顶漏水“第一次买房就遇到这样的事,真是太烦人了。”2月25日,记者一见到刘女士,她就如此抱怨到。几年前,刘女士和丈夫购买了江津区双福李子湖畔的一套三层楼的花园洋房。2015年7月29日是交房日,刘女士和丈夫交完所有房款及各种费用后,在验房时发现房子的露台在漏水。发现漏水后刘女士拍下了照片,并要求开发商重庆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改完成后再接房,可从那之后,刘女士一直未接到整改后的接房通知。2016年,刘女士又发现3楼的屋顶以及客厅窗户位置在漏水,并出现了发霉迹象。在经过一番协调后,开发商总算答应对刘女士所说的漏水位置进行处理。然而在处理完后刘女士却非常不满意,她认为开发商只敷衍了事,根本无法杜绝今后漏水的问题。开发商否认房子在漏水当天,记者联系上重庆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子湖畔项目施工方的黄总,他否认刘女士房屋在漏水,并表示不知如何进行整改。“我们在她认为漏水的位置进行刷白,让漏水的痕迹看得更清楚,然而并没有发现漏水。”同时,他还表示,刘女士的房屋保修期是5年,如今已经过去大半,公司愿意在她接房后再签5年的保修协议,若刘女士在房屋装修时或装修后房子出现漏水,他们将进行整改,并赔偿刘女士的装修损失,但刘女士却不同意,他们现在也不知该怎么办。“每次他们都这样说。”对于开发商对房屋漏水的否认,早在刘女士的意料之中,刘女士说,她早在3年前就定了部分装修材料,原本计划着整改后就立马装修入住,根本就没必要故意找茬。对于开发商提出延长保修协议,刘女士则表示,目前漏水是事实存在,若现在对存在的问题都不给与解决,装修后解决起来会更难,因此反对签这份延长保修协议,“我现在只想要一个质量完好的房子交到我手上。”监管部门建议找鉴定机构一方说漏水,另一方又说不漏水,这到底该怎么办?记者联系上江津区质监站的张站长,他告诉记者,刘女士投诉之后,他们曾组织开发商、施工单位和刘女士进行了一次协调,并到刘女士的房屋内进行了现场查看。“当时我们去看的时候,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已经对刘女士所说的漏水做了些处理,只看到局部有渗漏痕迹,我们要求再做进一步的处理,开发商也是答应了的,但刘女士所反映的楼顶坡屋面漏水,我们确实没有见到。”张站长说,现场没有见到漏水,让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来整改也不太现实,因此他给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在刘女士接房后延长5年保修期,若再出现漏水立刻进行整改,并赔偿刘女士的损失;第二种方案就是寻找一家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房屋是否漏水,至于鉴定涉及的费用,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谁举证谁承担。但若鉴定结果出现漏水,则由开发商出鉴定费用并对房屋漏水情况进行整改,若不漏水则由业主承担鉴定费用。“如今两种方案双方意见都不统一。”张站长建议,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寻找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是否真的存在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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